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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青团长沙县委2016年决算公开

发布日期:2017年07月14日     来源:团县委

  一、部门职能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

  1、贯彻党对共青团工作领导的方针、政策,根据县委和共青团上级组织的指示精神,结合本县实际,提出各个时期全县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,并组织实施。

  2、组织和带领全县团员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。

  3、协助党组织管理全县团组织干部,负责办理直属团组织和团干的审批手续,指导全县各级团组织做好团员青年的教育管理工作。

  4、负责指导各级团组织抓好青少年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,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。

  5、在县委、县政府领导下,指导、组织建立青联组织,负责青联日常工作,指导新经济组织建团,社区建团并开展工作。  

  6、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,负责全县青少年的来信来访工作,组织和指导青少年开展各项有益活动。

  7、认真完成县委、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  2016年人员编制6人,实有在职干部职工6人,其中书记1人,副书记2人,办公室主任1名,办公室人员2名。

   二、部门收支概况

   2016年部门算编报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。

  (一)收入算:2016年终决算199.2万元,其中:财政拨款(补助)收入199.2万元、纳入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,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。

  (二)支出决算2016年年终决算数199.2万元,具体情况如下:

   1、基本支出:2016年年终决算数103.1万元,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,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、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、印刷费、水电费、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。

    2、项目支出:2016年年终决算数96.1万元,一般性行政项目支出是开展未保委工作、志愿者工作、青年文明号工作、“五四”青年活动、保护母亲河活动、等活动而发生的支出。

  三、部门“三公”经费说明

  2016年年决算“三公”经费4.1万元,较上年下降0.69万元。其中公务接待费0.6万元,较上年减少0.71万元,因公出国(境)费0万元,较上年无变化,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.5万元(其中购置费0万元,运行费3.5万元),较上年增加0.02万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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